寫在戒茂斯嘉明湖之後

試著去看見喜歡與不喜歡,試著把他們放得遠一些,讓一切模糊與美麗一些,放輕鬆,然後試著享受。

過去好討厭把身體弄髒弄濕,到海邊也只會站在岸邊看浪,一直到在越南洞穴不得不涉水過溪、在洞穴湖水中游泳,然後發現,頭髮和身體居然都會自然風乾,雖然不是很舒服,但好像不算太糟。

前陣子在台灣生態登山學校裡進行LNT課程時,我們赤足走了一段淡蘭古道,一直以來我都獨愛百岳路線,除了景色廣闊之外,我也無法接受中低海拔潮濕悶熱的感受。當我透過足底,去理解這條步道的地貌與質地,去感覺土壤的濕黏,以及踩完溪水、陽光烘曬過後的足底變化後,過去的抗拒似乎化解了一些。

從戒茂斯進入嘉明湖很讚的是,沿途有好幾處溪流與池水,這次我的身體很直覺地會想在炙熱的夏季,脫下鞋襪、踏入溪水,去讓流水洗淨遲滯的能量,腳底的沙土或許能立刻乾燥拍掉,或許無法拍乾淨,但我已經不會感覺到他是髒的、不舒服的,反倒是溪水的沁涼更讓我入迷一些。甚至冰鎮過後的腳掌趾在穿了鞋襪後,走起來的感覺也和原本不太一樣了,好神奇⋯⋯

在我心裡,水的模樣可愛了一些,陽光也是。

那把防曬當一生志業的過去的我就不用提了,當一個人無法感受陽光的溫柔,那又如何能去愛這個世界?

第二天我們中午前就紮營完畢了,擁有大把的時間能揮霍,躺在半透明的帳篷裡,時而昏睡,清醒時讀幾頁書,而中午的陽光絲毫不留情面,然而那天我卻異常地沒有抱怨連連,靜靜地把自己挪到帳篷陽光曝曬比較少的邊角,就能在燥熱之中,去感覺到那安靜的風的涼爽,然後珍視這份幽微的幸運,好像發現了什麼秘寶似的。

陽光依舊很熱情,但我可以挪動身子、可以躲進樹蔭、可以喝剛濾完的溪水、可以躺在帳篷把衣服掀開一半、可以去感覺風裡的涼。

這些是山教我的事情,如其所是。

發佈留言